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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龚炎天身犯之罪有二,一为小罪,一为大罪。”
“小罪,乃是龚炎天身为刑部左侍郎,竟然不知为朝廷效力,一昧徇私枉法。”
“龚炎天经手的案件,翻案率已达九成七。”
“换句话说,从龚炎天进入刑部以来,经他之手定的案,一百件中,有九十七件都是冤案,是错案。”
“龚炎天不顾百姓死活,眼里只有钱财,只有富贵,枉为大夏国的臣子。”
“他辜负了陛下的信任,辜负了百姓的信任,其罪该诛。”
此言一出,龚府的人全都哗然了。
什么?
这样的罪,足以杀头,才是小罪?
那么,大罪是什么呢?
难道是通敌叛国不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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